3.内容:调查内容分为三个部分,部分是关于节奏学习的认定程度,分小学和初一上自我认定程度。每一个调查条目分为3级标准,用主观概率统计法进行统计。第1项了解对节奏学习的认识,第2项了解学生对节奏教学内容的兴趣程度,第3项了解学生在活动课中的参与程度;第二部分针对节奏学习内容的进行兴趣排序,以了解学生的爱好及性别、年龄特征与音乐学习的相关性;第三部分请学生给教师提出建议和批评。
4.方法
问卷调查法:在班主任监督下,发放无记名调查问卷(问卷见附件2)。 共发放问卷136份,全部收回,有效问卷为132,回收率97.2%。
主观概率法:对学生认定程度用主观概率法和数理统计法进行统计。
具体而言:第1项对节奏感重要性的认识,在小学时主观概率值为2.5238,经过学期的学习,上升到3.5238,有非常显著差异,说明男生对节奏感重要性的认识有非常明显的进步;第2项关于是否喜欢节奏教学的内容,其主观概率值从原来的2.3333上升到3.5238,同样有非常显著差异,说明男生非常喜欢中学节奏课的教学内容;第4项关于节奏感是否加强,其主观概率值从2.1905上升到3.0952,有显著性差异,说明男生节奏感确实有显著性增强。第3项是否主动参与活动课,虽然总体评价已从 B 等转到A等,但其T检验结果说明,并无显著差异,说明男生在活动课上的参与程度并未真正提高。
3、节奏教学内容排序情况:
说明:
1.该表填写时是规定每人按喜爱程度的顺序选择3项,得5分,第二得3分,第三得1分,括号内表示总分。
A:“音乐老师是非常和蔼的,亲切的老师,给我们上的课也是与众不同(的),我们非常喜欢你上的课。我觉得活动课的内容还应该丰富一点,好是与我们音乐有关的。好能学点流行歌曲。跳些舞蹈。”
这位同学的建议可以说是前面所有建议的总结和概括,在肯定教师的基础上,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增加教学内容,而且要更加的化,如“跳些舞蹈”,他们不满足仅仅是一种动作或造型,希望有美的享受和体验。当然,对于活动的内容是真的与音乐有关还是无关,是直接有关还是间接的有关,有待大家一起探讨。
B:“希望音乐课的时间能长一些。”
这学期音乐课中,多次出现这样的情况,正当大家沉浸在活动中,突然听到下课铃,“啊,下课了?这么快!”,这位同学意识到:一周一次,每次45分钟的音乐课,已经无法满足对音乐学习的需求了。
C:“希望你能(给)我们多按我们的想法做。”
批评老师过于控制课堂和教学内容,忽视了学生的真正需要。
“节奏感是调控(长度、速度细微变化的)时间片段的连续组合的能力。”① 教师根据音乐新课标中对音乐表现要素的标准,认为学生对四分、八分、十六分音符等基本节奏型的感知应该在小学就基本建立的,中学阶段的任务是发展能力。开学初,通过走路、拍节奏、演唱等形式,发现大都数同学节奏感不强。根据达尔克罗兹、奥尔夫等音乐教育家关于节奏学习的理论和方法,尝试在教学中以二分音符、四分音符、八分音符、十六音符节奏型的感知为主要学习内容,通过各种手段和方法,试图在一段时间内尽快恢复学生的基本节奏能力,加强节奏感,以此发展学生的创造力、想象力、反应能力。
随着现代教育思想的发展,教学目标的确立强调要促进学生的发展为根本宗旨。节奏学习的终目的是让学生更好地感受、理解音乐并学会表达音乐。以节奏教学为主的课堂教学虽然一定程度上促进学生能力的发展,但节奏教学非音乐教育的全部,缺乏良好的审美体验,不能完全满足学生的审美需求(从学生的调查中已经证实)。新课标中明确指出,音乐教育“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基本理念,应贯穿与音乐教学的全过程。音乐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学习,应有机地渗透在音乐艺术的审美体验之中”。此外,从多元智能理论出发,学生在音乐学习中所表现出的能力也各不相同,即使是节奏感也有层次类别的。由此,我们认为教师把培养基本节奏能力作为课堂教学的主要目标是主观的、片面的,它过分注重知识技能,忽略了学生的综合能力培养,缺乏从整体上去把握音乐教育的内涵和目的。
起,感觉很棒。
教师没有对任何同学的发言做出结论,目的想让学生从各种评价中,拓宽思路,学会自己思考和判断,帮助学生形成自己的审美标准。
《基础教育课程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中明确指出:“教材改革应有利于引导学生利用已有的知识与经验,主动探索知识的发生和发展,同时也应有利于教师创造性地进行教学”。
学生认为老师没有按课本上课的真正原因是:在他们心目中,音乐课应该是学谱、唱歌、欣赏,他们习惯“老师教书本,学生学书本”的传统学习方式。在新课改的要求下,教师改变传统的教学观念,通过学习世界的音乐教育理论,在实践中扩展音乐教学的内涵,积极地运用新理念来指导教学,并有创新意识。因此,从学生的建议中反映:新课程改革,不仅老师自己的观念要改,也要通过教学逐步引导学生改变学习观念和思维方式,以促进终身发展。
如何体现教学目标的达成,评价方法和内容都很重要。
在期末节奏学习测试中,节奏内容分两部分:1、即兴节奏朗诵,根据节奏创作4句朗诵词,2、节奏念打,要求同学能念打节奏,在念节奏时应手打节拍。节奏的难度分三等,同学可根据自己的能力挑选任一等级,而评价标准相同。测试结果是大部分同学都能顺利完成。
根据调查统计数字表明,学生均认为自己节奏感有增强,但这是否真正说明教师达到了教学目的?在测试中虽然考虑了学生学习的个体差异,但节奏感能力的增强与否弱不仅仅体现在节奏的念打上,节奏教学的终目的还是为学生能更好的感受、体验和表达音乐服务。从这一点讲,以节奏念打和朗诵创作来判断学生“节奏感增强”,其标准缺乏科学性。从学生技能掌握情况分析,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对学生学习结果的评定从学生能力出发,全面、综合地评价,以此获得客观、真实的教学信息,不断改进课堂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