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 2009年11月奥巴马访华针对教育交流承诺将接受更多中国留学人员赴美学习并为之提供签证便利,进一步促进中美教育与人才交流,这也是迄今为止中美两国在联合声明中涉及留学政策的内容。(虽然访华发生在2009年,但其作用是在2010年显现的。)
2.1.2 1月5日教育部发布今年第1号留学预警出国留学就读预科要慎重
2.1.3 2月22日起,为了解决各英国大学Visa Letter签证函格式不统一的情况,英国院校将使用Electronic-Confirmation of Acceptance for Studies(CAS)电子版录取通知书,此录取通知书是担保方,即英国院校签发给未来学生的一个特别电子参考号码。该号码将完全替代之前的书面签证函。
英国内政大臣特雷莎·梅10月23日在下院宣布,从明年4月起,到英国工作的非欧盟国家人士将被限制在21700人之内,这一数字将比现有同类人群的数目减少五分之一。
2.1.4 6月2日教育部发布今年第2号留学预警赴澳大利亚留学务必注意相关情况变化
【内容摘要】作者在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倡导对教师的发展性评价基础上,积极探索“促进教师不断提高的评价体系”,通过调查初一部分班级学生对音乐课节奏学习的态度、兴趣及对教师的建议等情况,结合教师的教学主导思想,对节奏教学目标、内容、方法等进行分析,寻找有效评价教师“教”的形式与内容,从而进一步改进初中课堂教学质量,不断提高自身教学水平,促进教师在知识与技能方面不断成长。
【关键词】节奏感 节奏教学 发展性教学评价
一.调查目的
《基础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中明确提出:“建立促进教师不断提高的评价体系。强调教师对自己教学行为的分析与反思,建立以教师自评为主,校长、教师、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的评价制度,使教师从多方面获得信息,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在初中音乐课程标准实施过程中,如何建构促进教师不断提高的评价体系,就成为有非常现实意义的研究课题。
传统评价教师的做法,往往是教导处通过检查教案、听课、说课活动以及学生学习成绩与教师教学质量的分析来评价教师的教学工作。这方面的经验介绍和相关的文章,已经非常之多。本文作者运用向自己的教育对象进行问卷调查,通过数据和事实来剖析教师掌握新课程改革的精神和执行新课标情况,富有创新性。
为及时了解学生对音乐课和教师的想法和需求,在调查后,诚恳地请同学对教师提出批评和建议,归纳意见可分为3类:
,有45位同学提出:增加名歌名曲的欣赏,音乐知识的学习;多唱些好听的歌曲;好能学习一些乐器。有些同学特别建议老师应该按课本内容上课,而且“好能将活动和课本内容结合起来,毕竟课本是重要的。”,“……不能总是节奏啊,能否多给我们听些音乐?谢谢啦!”
从上述意见中反映,从整体上讲,学生认为音乐课内容太单一,没有按顺序讲授课本知识。说明尽管学生在节奏学习上有明显的兴趣,但活动内容似乎与课本无关;他们还渴望老师能教给他们更多的与音乐相关的内容,多唱歌,多听音乐。似乎音乐课中只有节奏教学了?真的没有学习歌曲,也没音乐知识和欣赏吗?
其次,有29位同学提到:“再多些活动课”,“请多设计一些所有学生都能参加的,使同学们能更好地投入学习与愉快之中”,“增加活动内容”等,比如举行“学生演唱会”等。
从上述意见表明,学生很喜欢自由、放松的课堂气氛,目前活动课太少,活动课内容并不是每个人都喜欢或者说适合每个人。“增加活动内容”的要求,表明学生认为活动课内容和形式的单一,没有真正属于他们自己的活动。
“节奏感是调控(长度、速度细微变化的)时间片段的连续组合的能力。”① 教师根据音乐新课标中对音乐表现要素的标准,认为学生对四分、八分、十六分音符等基本节奏型的感知应该在小学就基本建立的,中学阶段的任务是发展能力。开学初,通过走路、拍节奏、演唱等形式,发现大都数同学节奏感不强。根据达尔克罗兹、奥尔夫等音乐教育家关于节奏学习的理论和方法,尝试在教学中以二分音符、四分音符、八分音符、十六音符节奏型的感知为主要学习内容,通过各种手段和方法,试图在一段时间内尽快恢复学生的基本节奏能力,加强节奏感,以此发展学生的创造力、想象力、反应能力。
随着现代教育思想的发展,教学目标的确立强调要促进学生的发展为根本宗旨。节奏学习的终目的是让学生更好地感受、理解音乐并学会表达音乐。以节奏教学为主的课堂教学虽然一定程度上促进学生能力的发展,但节奏教学非音乐教育的全部,缺乏良好的审美体验,不能完全满足学生的审美需求(从学生的调查中已经证实)。新课标中明确指出,音乐教育“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基本理念,应贯穿与音乐教学的全过程。音乐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学习,应有机地渗透在音乐艺术的审美体验之中”。此外,从多元智能理论出发,学生在音乐学习中所表现出的能力也各不相同,即使是节奏感也有层次类别的。由此,我们认为教师把培养基本节奏能力作为课堂教学的主要目标是主观的、片面的,它过分注重知识技能,忽略了学生的综合能力培养,缺乏从整体上去把握音乐教育的内涵和目的。
体验和即兴创造活动作为主要教学手段贯穿在整个节奏教学中。因为即兴活动是促进音乐思维发展的手段,也是验证音乐思维水平的手段之一。无论节奏朗诵、接龙、听音乐做声势等都通过体验和即兴创编,为学生提供主动参与、自主学习的空间,同时鼓励创新,追求差异发展。
确切地讲,声势、朗诵、接龙等应该作为节奏教学的形式更合适。从调查中看出,活动课和听音乐是学生喜欢的形式。排序后两位的容是“节奏朗诵、节奏念打”,只是顺序不同。与课堂教学表现不同的是,“节奏朗诵、节奏念打”是学生在课堂教学中完成好的内容,每次他们都会很整齐地脱口而出。还有同样是“声势”,为何排在第6位?
通过分析得知,“活动课和听音乐做声势”,都和音乐有直接的关系的学生在音乐中可以自由地想象、创造和表现。“声势、节奏朗诵、节奏念打”,等都是自然音源发出的声音,虽然也有即兴创编活动,但没有旋律。音乐新课标明确要求:“音乐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学习,应有机地渗透在音乐艺术的审美体验中”,在以后的节奏教学中,一定要注意音乐性,让学生在音乐实践活动中进行节奏学习。
如何体现教学目标的达成,评价方法和内容都很重要。
在期末节奏学习测试中,节奏内容分两部分:1、即兴节奏朗诵,根据节奏创作4句朗诵词,2、节奏念打,要求同学能念打节奏,在念节奏时应手打节拍。节奏的难度分三等,同学可根据自己的能力挑选任一等级,而评价标准相同。测试结果是大部分同学都能顺利完成。
根据调查统计数字表明,学生均认为自己节奏感有增强,但这是否真正说明教师达到了教学目的?在测试中虽然考虑了学生学习的个体差异,但节奏感能力的增强与否弱不仅仅体现在节奏的念打上,节奏教学的终目的还是为学生能更好的感受、体验和表达音乐服务。从这一点讲,以节奏念打和朗诵创作来判断学生“节奏感增强”,其标准缺乏科学性。从学生技能掌握情况分析,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对学生学习结果的评定从学生能力出发,全面、综合地评价,以此获得客观、真实的教学信息,不断改进课堂教学。